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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级各专业转专业限额的通知

2023-10-31  点击:[]

各学生隶属学院(系)

为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js4399金沙线学生转专业规定》的通知(闽卫院教〔202318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系)结合教学资源实际如教室容量、实验实训设备工位数等保障正常教学有关因素,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开展论证,提出合理的转专业限额,并填写附件2,于20231110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学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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