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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期建设成果专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2-06-21  点击:[]

为总结我省国、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成果,展示职业教育独特魅力,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经研究,决定开展中期建设成果专题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国、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见附件)

二、征集内容

各相关院校围绕院校建设、专业群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师队伍建设、对外交流等方面,挖掘、提炼具有典型示范、复制推广价值的典型建设宣传材料。宣传可以是全面展示,也可以侧重某一方面成果。宣传材料要坚持真实性、典型性、创新性原则,题目自拟、主旨明确,内容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语言平实、凝练。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相关要求

1.宣传材料内容应包含建设概况、主要做法(举措)、主要成效、特色与经验启示等基本内容。同时提供与案例有关的代表性图片,JPG格式,1800*1200像素以上,并配有标题和2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如有相关视频,采用MP4格式,分辨率推荐1280*720及以上,并附150字以内的简介。宣传材料应附撰稿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2.各院校至少需报送1个宣传材料,入选的宣传材料将在省厅宣传平台展示,优秀稿件将推荐省级宣传平台展示。报送及采纳情况将纳入“双高计划”院校考评。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宣传材料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学校+双高校宣传材料”)。

附件:国、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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