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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根据《js4399金沙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卫院继〔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象: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中符合规定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原则上不转专业,符合下列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

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各科成绩均及格;

学生成人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转专业录取成绩最低分;

符合所转专业的招生规定录取条件。

2.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并应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

3.请各班主任通知有需求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完成一次更改专业后,学校不受理学生再次更改或撤消更改的申请。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学生本人申请:5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js4399金沙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经班主任同意后,6月1日上午统一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2.继续教育学院于6月6日汇总审核转专业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公示转专业审批结果,于6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班级。

3.在接到转专业结果通知后,转出班级将学生的相关材料转交转入班级;转入班级做好学生的接收工作。

4.获得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下学期开始按调整后的专业班级参加注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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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日



附件1: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2024级各专业录取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