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乡镇卫技人员培训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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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乡培〔2009〕006
    各设区市卫生局科教科(处)、各乡村医生培训分中心、各乡镇卫技人员培训点:
    为更好地落实200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保证我省乡村医生规范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下文简称乡镇卫技)人员培训效果,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2011年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86号)和《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临床技能培训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09]190号)对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的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培训、乡镇卫技人员培训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8月~2009年12月。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乡医培训分中心,各乡医培训点、各乡镇卫技培训点教学及管理工作。标准详见附件1、2。
   三、督查组成单位
    福建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福建省卫生厅科教处、js4399金沙线、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心。
   四、督查形式
   现场检查和抽查。
   五、其他
   督查前电话通知各设区市卫生局、乡医培训分中心或各乡镇卫技人员培训点。
   联系人:
   缪小娟  联系电话:(0591)87832721  13675034131
   卓仪荣  联系电话:(0591)22869913  13509389246
 
   附件1:福建省乡村医生规范培训教学管理督查表
   附件2: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教学管理督查表
   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心
   福建省卫生厅科教处        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二○○九年八月四日            二○○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