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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 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省教育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其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将整合有关媒体渠道,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其他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为辅助传播,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时间节点,从4月上旬到5月上旬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以下工作,切实增强工作效果: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校园官网、微博、易班、电视、一体机、LED等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推荐红色革命系列书籍、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高效传播英烈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院办、学工处、团委、各系部、马院、图书馆

  (二)广泛开展纪念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活动;组织学生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革命遗址等红色阵地参观瞻仰、缅怀祭扫;开展走近英烈亲属、走进英烈家庭的走访慰间工作,倾听英烈亲属对英烈精神传承故事,关心关爱其生活;通过形式多样的纪念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英烈事迹和革命传统,激发他们学习英烈、崇尚英烈、传承精神的热情。责任单位:学工处、团委、各系部、马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广泛开展主题征文活动。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征文活动,收集投稿,经审核将其中优秀稿件予以发布并推荐给有关媒体。责任单位:学工处、各系部、马院(四)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发布文明祭扫通告,引导广大师生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在校园官网、官微醒目位置开设链接,引导广大师生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大力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责任单位:党委工作部、学工处、现教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升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的重要论述,提升对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的清明节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内容丰富涉及多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创新形式,提升实效。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各责任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体现英烈精神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要精心设计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内容,使活动既庄严又生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润物无声的内容,引导师生关注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守护英烈;要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互动体验,将线上祭扫与线下瞻仰、线上教育与线下实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四)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集中,工作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预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积极引导和规范异地祭扫,细致做好集体祭扫的组织工作。要倡导文明祭扫,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活动总结报道,以便党委工作部于5月8日前形成活动总结报送上级部门。

  联系人:占宇,内线1502. 党委工作部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