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结合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现将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在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方面取得一定进展,对招生、财务、人事、招投标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信息进行及时、详细公开,切实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明确分工,内容涵盖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学院发展、干部聘任、党员发展、党政管理、招生计划、学生收费、招标采购等内容,涵盖了党务和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根据学院信息公开内容条目,职能处室能认真做好职能范围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历年资料的调整,制定信息公开具体措施,工作有序,不出纰漏。
(二)立足院情、广泛公开。充分利用会议、书面、网络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和丰富公开的内容,使之成为时间连续、内容完整的资料库,并从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上对发布的信息加以规范,着力提高公开信息的真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议、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刊、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内外网、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做到信息公开。2013-2014学年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6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8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4条。
(一)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管理规定,拟制招生计划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学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均上报省教育厅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链接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通过网络、电话、参加现场咨询会等多种方式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做到必要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真正做到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学院通过网站、招生章程公布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广泛接受考生和家长咨询、社会的监督。学院招生信息网作为与考生的直接交流平台,公开了学院概况、招生章程、录取信息查询、招生公告、招考信息、系部简介、专业介绍、资助政策、历年分数线、热点问答、在线咨询等信息,切实保障了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得到了社会肯定。
(二)财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财务预决算等有关财务收支信息,通过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予以公开,有效保证了广大教职员工对学院财务工作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学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计费单位等信息,主要通过文件通知、信息栏、校园网络等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并公开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三)人事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院有效行使人事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规定,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在工作中坚持,凡能公开的工作一律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结果公开。特别是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工作,如调整工资、职务评聘、年度考核、人员招聘、核定编制、干部选任等,均成立有学院党政领导、纪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流程、进展情况、工作要求、工作结果等及时挂校园网公示,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在社会关注的人员招聘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招考过程由纪检人员参与,党委审查,考试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程序上报审批。
(四)招投标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原招标采购制度中的职责权限、申购流程、采购方式、招标程序、验收结算等内容进行修订,出台《学院招标采购制度(修订稿)》,并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实施采购过程。学院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购【2013】60号)文件通知要求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并将结果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各部门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申请,根据采购的金额和项目,采取不同的招标方式,如网上竞价、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项目信息在校外网或委托的招标公司网站、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公开。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从招标代理机构的抽取到招标各工作环节的开展,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实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院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学院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3-2014学年,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对照《清单》所列事项,存在一些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信息更新慢等问题。三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开展监督检查。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明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内容、公开形式和范围等,
2.建立即时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在《清单》所列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学院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有效公开。
3.加强公开监督检查。学院监察部门定期会同组织、宣传、人事等机构及师生代表,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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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