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工资发放明细及新进人员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3 点击数:

一、201911月工资明细可登陆学院财务网页查询。

二、“值班补贴”为20199月份值班补贴和夜餐补贴;

三、“思政工作补贴”为201911月思政课教师教学补贴、20199-10月辅导员工作补贴;

四、“电话补贴”为20199月份电话补贴费;

五、“值班1”为2019年辅导员值班补贴;

六、“奖金”为2018-2019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工作补贴;

七、“劳务费1”为2019年暑期招聘工作人员劳务费;

八、“劳务费2”为2019年暑期招聘校内考官劳务费;

九、“劳务费3”为2019年暑期招聘考试命题工作人员劳务费;

十、“劳务费(技能鉴定)”为 2019年第3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人员劳务费(2019.9.21 );

十一、“劳务费(自考)”为2019年上半年福建医科大学本科与专科衔接考试阅卷费、2019年上半年js4399金沙线继续教育中心劳务费、2019年上半年js4399金沙线高等教育专科与中职衔接自考出卷费用、2019年下半年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与专科衔接考试阅卷费、2019下半年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本科与专科衔接自考出卷费用、2019年下半年福建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本科与专科衔接沟通课程考试监考费、2019年上半年js4399金沙线高等教育专科与中职衔接自考阅卷费;

十二、“住房补贴”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3人);

十三、“公派生活补贴” 为201911月公派赴美进修人员生活补贴(1人);

十四、“补发岗位工资”、 “补发工作岗位津贴”、“补发生活补贴”、“补发提租”、“补发特岗津贴”、“一次性补发”、“补发校内岗位津贴”为20194月入编人员工资结算补发(13人)、交通补贴补发(1人)、补发10月份岗位津贴(1人),20199月到岗人员生活费补发(1人),201910月到岗人员生活费补发(5人)。

十五、“失业保险2”为调整10月份失业险(1人)

十六、“补税”为补缴10月份个税(1人)

十七、“公租房租金”为闽侯县墩园洲安置房小区公租房201911月份租金;

提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新进职工工资查询:登入校园网-用户名为本人姓名,初始密码1234

新进职工专项附加信息采集请在本月底前完成,操作方法及说明件附件。如有疑问,可以来财务处203室咨询。

如无法登录校园网财务网页查询工资,或者对工资项目内容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203室(内线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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